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发布日期:2013-4-2 浏览次数:1841
4月1日,刘自林局长主持召开省局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全省第二批示范县检查评估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省局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省局组织了两个示范县检查评估工作组,采取听汇报、看资料、随机抽查现场、对有关人员进行提问等方式,对宁国市等16个申报“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的县(市)进行检查评估,计随机抽查乡镇(街道)32个,食品药品全监管办公室(监督站)32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6个,学校食堂36家,餐饮单位52家,乡镇卫生院30家,村卫生室32家,药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7家,药品批发企业15家,零售药店40家,共计检查各类单位244家。
会议认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建设取得关键性进展。此次申报的16个县(市)均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了政府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并占有一定分值,建立了良好工作机制。二是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得到巩固和提升。乡镇(街道)政府设立食品药品监督办公室,有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基本做到“六有”(办公有场所、监督有队伍、工作有制度、经费有保障、考核有指标、好坏有奖惩),“四员”队伍在宣传培训、日常巡查、农村集体聚餐备案、信息上传下达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三是餐饮监管工作成效明显。学校食堂硬件条件明显改善,量化分级管理深入开展。四是食品药品安全氛围日趋浓厚。16个县(市)均按照省局《创建标准》的要求,在城乡设置墙体宣传标语,大多数县(市)在城区设置巨幅宣传标语。
刘局长要求,一要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进一步充实、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和检查评估办法。二要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对检查评估得分95分以上的县(市)确定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择期授牌。对得分在95分以下的县,省局下发整改通知书,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其整改。待整改到位后,省局针对存在的问题,重新安排检查评估。三要鼓励已经获得“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的县(市),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争创国家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县,整体推进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上新台阶。